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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须知

一、 旅客住宿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例如:驾照,公民证,枫叶卡,护照等等)登记住宿。

二、 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、过夜,来访客人应在午夜11:30以前离开。

三、 旅客不得自行调换或转让房间、铺位。

四、 严禁将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等危险品带入本站。

五、 严禁在本站内从事任何违反加拿大联邦和魁北克省法律的活动。

六、 禁止在室内吸烟。(可以到室外阳台上吸烟)。

七、 禁止在客房内使用电热器具(电炉,电饭煲,电熨斗等);禁止在客房私自拉接或安装电器设备。

八、 不得酗酒闹事,高声喧哗,高声音响,影响他人休息。

九、 旅客有责任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小孩,以避免其受到任何伤害。

十、 旅客有责任自行看管好自己的物品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离开房间时关好房门。

十一、 钥匙押金10元,自行保管好,如丢失押金不再退还。

十二、 爱护使用接待站的一切设施,损坏赔偿。